110年8月1日起新制育兒津貼,擴大補助育嬰留停也可同時領取育兒津貼!轉載自新竹縣市托嬰中心督導管理計畫
22
Jul
2021
110年8月1日起新制育兒津貼,擴大補助育嬰留停也可同時領取育兒津貼!轉載自新竹縣市托嬰中心督導管理計畫
津貼對照小提示
預計就讀新館家庭,請看「0~未滿5歲育兒津貼」
就讀本館家庭,請看「2-6歲就學繳費上限」
本館托嬰中心家庭,請看「0-2歲托育補助」
新園托嬰中心預計加入準公共化,尚未核準前請看「0~未滿5歲育兒津貼」
新制育兒津貼(110年8月1日起適用)
一、發放金額:110年8月起至少3,500元、111年8月起至少5,000元。
二、提前第2胎加碼:110年8月起4,000元(第3胎以上4,500元)、111年8月起6,000元(第3胎以上7,000元)。
三、擴大補助對象:取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、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類補助不得同時領取的規定。自110年8月1日起可以同時領取育兒津貼。
現行托育補助
父母不限就業條件,將未滿2歲兒童送托與政府簽約之保母、托嬰中心或托育家園,依家庭經濟條件可請領每月6,000元至10,000元保母托育費用補助;送托至公設民營托嬰中心,依家庭經濟條件可請領每月3,000元至7,000元托育費用補助。為無縫銜接滿2歲幼兒的就學需求,滿2歲未滿3歲幼兒續托公共托育機構,亦適用前開補助規定。
新制托育補助(110年8月1日起適用)
一、發放金額:110年8月起至少每人每月4,000元、111年8月起至少每人每月5,500元。
二、提前第2胎加碼:提前第2胎加碼:110年8月起每人每月5,000元(第3胎以上6,000元)、111年8月起每人每月6,500元(第3胎以上7,500元)。
三、擴大補助對象:取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不得同時領取的規定,自110年8月1日起可以同時領取托育補助。
※2-3歲延長托育補助適用上開規定
- 資料來源:衛生福利部 建檔日期:107-08-01 更新時間:110-07-08